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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15-09-29 | 人氣:1439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通報兒童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注意事項及處理流程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一、教育部為執行行政院核定之「落實兒童及少年保護家庭暴力與性侵害事件通報及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玖、採行措施三、落實責任通報(一)強化教育人員責任通報之規定,明定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通報處理流程、相關注意事項及通報人身份資料保密措施等事項,特訂定本注意事項及處理流程。
二、學校、幼兒園及其相關人員知悉有下列法律規定事件時,應依法立即通報相關單位:
(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教育人員等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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